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8-10-26 🏷️ 残疾人保障法 法律 权益保障 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修正。

该法共九章六十八条,是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核心法律,确立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劳动就业方面: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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