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人社厅
原文链接:https://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900028.html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粤人社规〔2021〕2号文有效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最高支付限额(2021年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4月30日。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最高支付限额(2021年版)的通知
政策解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及最高支付限额(2021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